南昌开展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审批手续不全停工整改
2018-01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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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日前获悉,我市启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,在全面进行大排查的同时,突出建设工程领域事故防范重点,全面开展专项整治,切实消除建设工程领域特别是施工安全隐患,坚决防范事故发生。此次整治工作将持续到2017年3月底。

此次整治范围为:全市所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,以及项目立项、审批、招投标、勘察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验收全过程。我市将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,建设、勘察设计、监理、工程总承包、各专业分包等参建各单位,凡是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,都要依法依规立即进行整治整改,迅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,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。

我市明确,凡是各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的资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,项目建设(业主)单位负责进行整治整改,整改到位前,停止相关建设活动。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的选择,应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并严格记录在案。凡是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,建设施工起重机械司机、安装拆卸工、司索工、架子工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、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持证情况,监理人员持证情况不符合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的,由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负责整治整改,整改到位前不得继续施工。

同时,我市将检查项目审批、建设工期和分包转包情况。凡是存在项目审批手续不全,随意压缩工期、冒险蛮干、偷工减料等危及安全生产行为的,存在违法发包、转包行为的和工程承揽单位资质与法律法规规定不相符的,由各相关单位负责进行整治整改,整改到位前,不得进行建设施工。

我市还将重点检查风险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落实情况。深基坑、高大模板支撑体系、翻模、滑模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施工风险较大的工程,凡是没有依据标准规范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、或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论证审核审批、或者现场施工未进行技术交底和不落实的,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整治整改,整改到位前不得继续进行施工。

记者了解到,凡是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,一律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,责令限期整改;凡是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,一律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,责令限期整改,整改完成后经主管部门复查认定已消除隐患后,才可批准施工。凡是建设工程项目存在监管责任主体不落实的,由当地政府负责按职责分工明确监管主体,并进行整治整改。整改到位前,不得进行施工。(李梦星 记者 林潇)